双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是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充分展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一、 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按规定佩证上岗;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本单位规定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4.工作时间不准穿汗背心、拖鞋。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主动为服务对象送茶水,并尽量满足其他合理的服务需要。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
6.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
7.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
8.禁止在工作大厅吸烟。
三、工作用语
(一)语言文明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同时提倡工作人员说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可以说“您好,审批中心××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可以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号××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可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不要着急等等。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可以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业务的,可以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作”等等。
(二)禁用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不知道”,“你去问XX”,“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上面不是写好了吗”,“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神经病”,“有意见找头头去”,“我就是这个态度,你告去”,“有本事不要来我这儿办”,“你有完没完”,有触摸屏,自己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