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府人〔2008〕5号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安华徐永卓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李安华为重庆市双桥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永卓为重庆市双桥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任职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