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柏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龙滩子街道三片区修停车场的建议》(第1029号)收悉。经(与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三片区居民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乱停乱放现象主要是物业管理的问题。目前,三片区的物业管理由红岩工程物业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为加强社区自治,该片区业主应根据《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挢府办发[2007]1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280号)文件精神,在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特定的区域修建停车场,同时根据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范围,合理确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决定由物业公司或业主自行管理该片区物业。我委将根据自身的职责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该片区建设停车场。(区建设市政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