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 石国文
(2007年4月6日)
同志们:
为了继续有效推进我区平安建设,深化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稳定工作例会,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国强同志通报了我区一季度信访稳定形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从通报的情况看,我区的稳定形势总体较为平稳,各级各部门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影响我区稳定大局的隐患还不少,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问题。当前,大量的社会矛盾已成为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已成为平安建设暨维护稳定的重中之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概括地讲,今年一季度我区信访稳定形势是八个字:总体平稳、隐患不少。总体平稳主要体现在实现了无进京上访、无到市集访、无群体性事件等“三无”目标。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各级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加大,坚持了定期排查调处、零报告、定期通报、责任调解工作制度,重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个案实行“五个一”责任制等办法,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比如重汽医院医患纠纷最终圆满解决、重汽部分退休职工拟集访经做工作及时化解了等等。隐患不少主要体现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事保障、医患纠纷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尤其是园区、景区建设中农民挡工现象突出,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重点隐患。而且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多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较大。
这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固然有其客观的、历史的原因,说到底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和谐引起的。还有政策规定不够健全和有的政策规定滞后的原因。但从主观方面讲,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树立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执政理念看,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稳定工作的重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畏难、厌战情绪不同程度存在,感到这项工作压力大,干不到头,显得信心不足;三是个别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领导包案流于形式,只排查不调处,只讲领导重视不见领导处理,重治标、轻治本,使得问题解决得不到实质性进展。
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今年5月份要召开市第三次党代会,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七大,期间奥运会还要进行预选赛等等。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对此,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同志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自接访和下访群众,亲自处理一些比较棘手的社会矛盾,指导并推动整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信访稳定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明确重点
区委、区政府对当前信访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三条:一是巩固无进京上访、无到市集访、无群体性事件等“三无”目标,不能突破;二是旧的矛盾逐步得到解决和消化,群众挡工问题明显减少;三是在新的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各方面的工作中,要避免同一原因引发同样问题,尽量减少社会矛盾。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打好一个基础,抓好排查环节 。实践证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而排查是否到位,情况是否清楚,是能否化解矛盾的基础,各级各部门都要更加重视这项工作,从村社、社区和企业等基层单位做起,对可能引发到市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要全面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综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拓宽不稳定因素的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各镇、街道和区级重点部门要落实专人分析汇总本辖区、本系统的不稳定因素,发现苗头提前预警,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对一时化解有难度的苗头性问题要落实跟踪稳控的工作措施,将其引入正常的信访渠道,主动帮助寻找依法解决的途径。要通过矛盾纠纷的逐级排查,做到情况早掌握、预案早启动、措施早落实,尽可能地将苗头问题处理在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范围之内,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
(二)把握一个关键,抓好化解环节 。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是“事要解决”,这也是工作的难点所在,必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解决问题上取得突破。解决问题的基本要求是分类处置,及早处理。区信访维稳部门要定期对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看哪些是需要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才能解决的问题,哪些是我们自己通过出台和调整政策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是有政策没有落实引发的问题,哪些是需要采取救助等特殊手段解决的问题,哪些是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稳控的问题,按照这些方面进行分类一个一个落实承办单位、承办要求、承办时限。特别是对我们可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主动把工作做在前头,不要等事情闹大,矛盾激化。我们宁可在主动解决群众的问题上多下功夫,也不要让矛盾激化影响稳定,这是花小钱办好事和出大价钱办难事的关系。这里还特别强调一点,各级各部门制定涉及上访诉求给予补偿有关政策时,必须考虑全区“一盘棋”,统一政策标准,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答复口径不得各行其事,防止因政策不一致而导致相互攀比。对带普遍性的政策问题,区信访维稳部门要牵头进行梳理,分类调研,提出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
案件承办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好“五个一”的工作措施,首要的是抓好领导包案责任的落实,包案领导要亲自研究信访稳定问题,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努力做好上访老户的思想转化工作,力求彻底解决。在案件办理的具体尺度把握上,要做到合乎政策规定的诉求,全面解决彻底到位;部分合理的诉求,其有理部分切实解决;生活确有困难的,从信访以外的其他渠道适当救助;无理过高诉求的,加强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对执行政策有偏差的,切实做到有错必纠。要坚决杜绝老案老材料的现象,坚决纠正对上访群众不负责任、对上级组织不负责任的现象。
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带普遍性的政策问题,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开展调研,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同时,可以通过信访听证、律师介入、行政调解、处理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促进“事要解决”。
(三)突出一个重点,抓好稳控环节 。稳控工作的重点是信访老户。做信访老户的工作要多一些感情、多一些方法,少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要树立新的理念,研究新的办法。对情绪偏执的,要多做思想工作,要分析找准切入点,通过亲情对话、生活帮助、情况沟通等办法,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打开思想“死结”,缓解对立情绪;对要求过高的,要切实开展法制教育;对无理缠访、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落实稳控责任。稳控责任以属地管理为主、涉事单位为辅,对排查掌握的重点人头,各属地责任单位必须“看好门、管好人”。建立“一帮一”或“几帮一”工作制度,坚持经常上门说法、上门安抚、上门稳控,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尤其是重大活动期间或特殊敏感时段,要特别关注工作对象的异常动向,要采取措施保证不脱控。
(四)坚持一个原则,抓好处置环节 。矛盾处置环节一个原则就是“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对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坚持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三个慎用”的原则,但慎用不等于不用,对无理多次上访特别是对有组织的群体性无正当理由挡工事件中有煽动、串联等行为的挑头人员,要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掌握其违法事实和行为,在多次教育训诫无效的情况下决不手软,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通过公众媒体以案说法,达到“处理极个别,教育大多数”的效果。我们要把握好依法行政与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的关系。有些行为已经明显违法了,可是没有得到处理,这实际上是放纵了违法行为,就会产生误导,影响社会稳定,更谈不上构建社会和谐。
抓好上述环节,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关键的就是要做到“四个到位”:对上访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稳定到位;对触犯法律的处置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化解,才能确保全区各项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也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
三、狠抓落实
这个方面可以说讲得很多,各方面的规定也非常明确,对此,我再次重申几点:
(一)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今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时,要把分管区领导也写上。
(二)加强督导检查。信访维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和指导,重大信访稳定案件要挂牌限期督办,必要时现场督导,帮助协调解决。要通过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结果,扎扎实实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重庆市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双桥区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谁出问题坚决追究谁的责任,这方面的规定必须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做到谁解决不了问题就调整谁。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尤其是在信访群众的教育引导、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情报信息的沟通交流等方面,要建立完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落实工作保障。要以还工作账、还感情账、还经济账的诚心,加大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的资金投入、人力投入。该出台政策要及时研究,该拿钱的要及时到位,该出人的要出人,要充分保障合理诉求解决的需要,保障维稳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同志们,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双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