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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5月25日      
 
 
 
 
 
 
双桥府办发〔2007〕63号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爱卫会
 
  蟑螂是一种携带有大量病原体,可传播数十种疾病的病媒生物,其易于孳生、繁殖能力强、防治难度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给人民带来的侵害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努力构建和谐双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蟑螂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爱卫会文件精神,以降低蟑螂为传播媒介的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控制蟑螂密度达到国家标准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立足治本、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环境,杜绝因蟑螂为病媒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治理、药物杀灭等综合防治,将蟑螂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以内,达到不足危害人体健康的水平。具体目标是:
  (一)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二)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 5%。
  三、工作重点
  蟑螂防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全面实施,防治重点是:食品饮食单位、超市、商场、宾(旅)馆(招待所)、农贸市场、机关、医院、学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下水道、居民住宅、垃圾站等重点场所和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7年5月15日-5月25日):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制定我区防治蟑螂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 培训学习、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26日-6月5日):由区爱卫办组织技术力量,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灭蟑螂业务技术培训。同时区广播电视台、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防治蟑螂的目的意义和科学防治方法进行广泛宣传。
  (三) 集中投药阶段(2007年6月1日-7月31日):由区爱卫办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行动,分别于6月20日、7月25日开展两次大规模集中投药消杀活动。
  (四)查缺补漏,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严格细致地对蟑螂投药杀灭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工作。对重点场所、重要地段的蟑螂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有针对性地投放消杀药物,巩固消杀成果,力争蟑螂密度基本达标。
  (五)检查验收及总结阶段(2007年9月1日-9月20日):区爱卫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开展蟑螂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迎接市爱卫会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蟑螂防治工作关系到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完成,区爱卫会成立蟑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爱卫会主任、分管卫生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市政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爱卫会内,由蒋世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4333294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在蟑螂防治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区爱卫办负责蟑螂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效果考核;
  区卫生局负责技术方案的制订、密度监测;医疗卫生系统内蟑螂防治的督查工作;区医院、重汽公司医院负责药物中毒的救治及医院的蟑螂防治工作;
  区建设市政委负责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和工地办公及生活区的蟑螂杀灭工作;环境卫生的管理、下水道蟑螂的防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和商贸餐饮业蟑螂防治的组织和督导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蟑螂防治的组织和督导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蟑螂防治的组织和督导工作;区电视台播放有蟑螂防治的科学知识,使这项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区旅游局负责宾馆、旅游景点的工作生活场所蟑螂防治的组织和督导工作。
各镇街负责所辖区域内社区蟑螂防治的组织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向辖区居民宣传科学防治蟑螂知识;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蟑螂防治工作。
  (三)坚持标准,培训骨干。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和市爱卫会的防治技术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防治措施和科学防治技术上下功夫,保证防治蟑螂病媒生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镇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选定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区爱卫会统一组织的技术骨干培训班,以确保科学防治。
 
           
 
 
 
主题词:卫生  防疫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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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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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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