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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2、重点办好本台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协助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做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办好各类新闻专题,文艺、科普、社教节目的采编、录播工作,传递市场经济信息,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优秀节目; 3、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负责开拓广播电视产业,制定区广播电视台的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不断改善电视台硬件设施的配制,保证设备设施的维护、安全运行和制作节目的安全播出;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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