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形势处于冷战时期。当时国家为加强国防建设,从法国引进贝利埃公司军车造制技术、图纸和设备,生产重型越野汽车作为装备炮兵部队之用。经第一机械工业部派人到三线建设的大后方四川省考察,国务院批准,于1964年6月决定将停建的宜宾高压电器厂改建为宜宾重型汽车制造厂。但由于宜宾高压电器厂厂址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及资源条件等适合核工业建设,核工业部提出,周恩来总理批示,宜宾高压电器厂厂址划归核工业部,宜宾汽车制造厂另选址兴建。
一机部准备在成渝两地选址,皆因四川省和重庆市不同意在成都、重庆近郊建厂,只同意在沿成渝铁路线上内江至永川之间选址兴建。一机部按指定区间考察后,初定于成渝铁路邮亭铺站(今大足站)附近的大足县邮亭公社高家店。动工不久,一机部部长段君毅亲临现场视察后指出:该处不符合“靠山、分散、进洞”的战备原则,必须另行选址。直至1964年末,方定址于东靠巴岳山麓、北邻龙水湖,距成渝铁路邮亭铺站9公里的大足县双路公社龙星大队(现厂驻地)。
1965年7月5日,宜宾重型汽车制造厂开始拆迁,至8月8日搬迁完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决定,该厂更名为湖滨汽车制造厂。当年10月破土动工建厂,次年即试制成功第一辆红岩牌CQ260型军用越野车,结束了我国不能生产重型汽车的历史。
1970年,湖滨汽车制造厂下放地方,党、政关系隶属重庆市领导,生活供应、社会治安等则由大足县当地管理。1972年8月,更厂名为大足汽车制造厂。由于厂所在地离大足县城30公里,且双路公社仅有公社和大队小学,双路铺街居民不足千人,商业网点极少,因而使该厂职工生活物资供应、子女升学就业及厂区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影响正常生产。1973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京召开四川省12个重点企业汇报会时,出席会议的大足汽车制造厂代表王力山(厂党委书记)、马烈(厂党委副书记)、杨忠恕(厂长)就上述问题作专题汇报,并建议在该厂所在地设置一个行政区归重庆市直接领导。1974年2月2日,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向国务院呈报《关于建立大足汽车制造厂行政区由重庆市直辖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除对上述问题作如实汇报外,并称“大足汽车制造厂是生产重型越野汽车的全国‘独生子'工厂,全厂有职工及家属一万余人。厂址在四川江津地区大足县境内(离重庆162公里)。由于江津地区和大足县的主要精力是抓农村工作,因而使工厂职工的生活、治安、文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期不得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厂的生产建设是不利的。希望在大足汽车厂所在地建立一个行政区,由重庆市直辖,在重庆市革命委员会领导下,统管这一地区的工业、农副业、政法、财贸、文教及市政等工作”。《报告》还对行政区划及区名提出建议。10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试行建立大足汽车制造厂行政区,划归重庆市直辖,其区域包括大足汽车制造厂所在地的双路公社全部和土桥、元通公社的6个大队,名为双桥区”。
1975年2月18日,中共四川省委召集重庆市委、双桥区筹建领导小组、江津地委及大足县委负责人会议,确定移交工作基本原则(详见附录·文存)。2月27日,双桥区与大足县开始办理接交工作。3月12日,重庆市双桥区正式成立,4月1日正式行文办公。区政府驻双路公社火炬村(今双路镇双龙西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