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科发〔2008〕8号
重庆市双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申报2008年双桥区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的通知
区属各工业企业:
根据《重庆市双桥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及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双桥府办发[2006]111号)(见网站“http://sq.cq.gov.cn/kjzl”“服务导航”栏目“政策法规”专栏),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起启动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
按照双桥区“双高”认定及管理办法,“新认定为‘双桥区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法人或企业领导班子人民币5000元”;“被认定为‘双桥区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地,从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房产税区、镇(街)级实得部分额度的财政支持”。
“新认定为‘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法人或企业领导班子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被认定的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连续两年给予所得税区、镇(街)级实得部分额度的财政支持”;“被认定的双桥区高新技术企业,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地,从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房产税区、镇(街)级实得部分额度的财政支持”。
请我区各工业企业认真按照双桥府办发[2006]111号文件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
今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7月10日-8月20日。
申请认定材料按双桥府办发[2006]111号文件规定的款项顺序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件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认定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申请表见附件或在本网站“服务导航”栏目“办事指南”专栏下载。
联系部门:重庆市双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建华 43332617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