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科发[2007]36号
重庆市双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重庆市第三批
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重点新产品计划是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科技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为切实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现将2007年度第三批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
优先支持对我市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具有带动作用的新产品;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形成较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新产品,特别是国家“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的新产品;能出口创汇、替代进口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方面的新产品。
列入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除享受有关财税扶持政策外(补贴标准为: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市级新产品两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给予拨款补贴),国家还对其中部分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原则上为企业;
2.申报的新产品必须已经完成主要研制、试制工作,当年已实现或能实现销售。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表;
3.必备附加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资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辅助附加材料: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环保达标证明、获奖证明、采标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A4纸,一式四份)及申报表电子文档送至重庆市双桥区科委办公室(区政府大楼412)
2.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四、补充说明
2.书面申报表务必与申报表电子文档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拟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查新报告。
5.企业同一新产品项目不允许重复向市科委和市经委同时申报。
丁 健 电话:67611518
周 定 电话:67606319、67603421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和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