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财碧同志:
你反映其土地被征用,房屋没有拆迁安置补偿,危房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房屋将被拆除一事,区建设市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罗财碧反映只征用其土地没有征用其房屋一事属于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的问题,由于该地征用后,其土地一直未使用,故没有拆迁补偿。
二、关于危房改造手续的办理规定。许可条件一、危险房屋须经鉴定机构鉴定并取得其签发的鉴定文书。该房屋没有进行鉴定,无法认定是否为危房。许可条件二、符合《重庆市城市旧区城镇居民私房维修改扩建规划管理规定》(渝规发[2002]70号)。经调查核实,罗财碧尚不具备申请改扩建的主体资格。因为罗财碧现在居住的住房实为其父罗贤友所有(房产证户主为罗贤友,91字第1842号,土木结构,2间,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目前,罗贤友居住在区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内,该房产口头分给了罗财碧,但没有完善登记手续。
三、关于其现在居住的房屋要被拆除一事。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情况属于拆迁,罗财碧现在居住的地区为原时代广场旧城改造的三期用地,该改造片区的被拆迁户为了在拆迁安置中谋取更大的利益,进行了抢搭抢建,导致开发商与被拆迁户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目前,该片区已经暂停改造,因此尚未拆迁;第二情况属于拆除违法建筑,今年3月至4月,区政府对辖区内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拆除其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针对该片区的特殊环境和情况,对罗财碧实施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封,同时责令其做出承诺,对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在今后的城市改造中不予赔(补)偿。
区信访办公室
200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