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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景华庭小区一期工程车库不能做经营场所的情况说明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7月5日   来源:区政府值班室   

       现欧景华庭小区一期工程原楼底车库被渝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卖给他人,原房管审批为车库。但买受人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现已改变设计用途,部分设施已遭破坏。地下车库里面管网:电路、排污、天然气、给水等设施密布其间。买受人又将原一楼门市地面没有楼梯改建楼梯到车库,将车库地面承重钢网剪断,埋设给水、排污管道。将车库分别割成经营用房,并向小区内开了门、窗,外面闲杂人员可直接通过一楼楼梯进入地下(车库)进入小区里面。因买受人擅自改变设计用途,给小区内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因没了停车场所,车辆无序停放,已多次被盗)车库内的各种管网无法维护、维修,改变后的直排污水因不能进入化类池,若进入明沟将给小区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对上述问题,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小区内严禁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为此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7年5月19日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小区地下车库不能改做经营场所,在不影响安全管理、维护、维修的情况下,买受人只能作一般民用仓储使用(爆炸危险物品不得存放),现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向有关部门报告此情况。买受人在办理相关营业手续时请充分考虑业主们提出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和重庆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不予办理。

 

安特.欧景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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