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双桥党建 | 重庆市双桥区人大常委会  
  双桥区交通局关于双桥区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重新投放和拟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双桥区交通局关于双桥区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重新投放和拟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征求意见表  
 当前位置:互动交流 -> 信访接待 -> 司法援助
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不受经济状况限制?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26日   来源:区司法局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从2006年起,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农民工需要法律援助的,可就近向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法律咨询的,请致电重庆市法律咨询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12348或重庆市双桥区法律咨询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43331148
下一条: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推荐给好友】 【打印】 【  】 【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RSS |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3300号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  您是第位访客

热点关注
高考成绩查询
5日上午10:00至10:30在全..
《阳光重庆》6月节目预告..
重庆市双桥区房屋住用安..
重庆市民收养灾区孤儿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
区长信箱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