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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简报(第十五期)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15日      
 

 

双桥区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2008年种粮综合直补工作顺利推进

 

为加强对粮食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在5月底前将补贴款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双桥区采取五项措施,确保2006年的种粮综合直补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明确责任,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粮食直补工。

二是规范运做,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是优化服务,对于举家外出,暂时不能领取补贴存折的农户,其存折由镇乡财政所代为保管,并及时通知户主回来后领取。

四是严肃政策,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不允许集体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五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督导员制度,实行进度“5日报”制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和新情况,对于虚报、瞒报、漏报、假报面积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全年粮食直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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