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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好报帐员的报帐工作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5月9日      

 

 

如何作好报帐员的报帐工作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成了当前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相继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是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它对提高财政理财能力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自2005年3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各单位到核算中心的报账工作由报账员来完成,从总体上看,实施效果较好。但由于有的单位报账员以前不在会计岗位上,不懂会计业务知识,有的即使曾经从事过会计工作,但对报账员这个新岗位的职责、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掌握不全面。为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的质量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严肃财经制度等纪律,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报账员业务培训。那么报账员应如何做好这些工作呢?现就如何作好报帐员报账工作做以下几方面的讲解。
    一、规范报账员工作的重要性。
    在会计核算中心运行过程中,与核算中心联系最密切的是单位报账员,作为会计信息的传递人员,其所传送信息的有效性、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核算中心会计信息的正确性,报账员结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核算中心会计工作的质量。 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账员已成为会计核算中心的“第一线”工作人员,所以,报账员结报工作的规范化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一方面报账员有必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参加全国统一的会计资格考试,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个一说就懂的内行人。另一方面要加强报帐员的业务培训。会计核算中心将定期组织报帐员参加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举办报账员参加的财政、财会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报帐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召开会计核算中心例会,加强核算中心与单位、报帐员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报帐员在结报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报帐员向核算中心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近年来财政方面的改革正逐步推进到位,从1996年预算外资金属性的确定,2005年的会计集中核算以及即将开展的国库集中支付,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单位会计的协同、支持。报账员能否做好本单位相关的基础工作显得至关重要。报账员在报账过程中,如发现中心管理、操作诸环节有需改进的地方,也应及时指出,从而推动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全面提高,做到高效节能,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基层,服务于发展。
    二、单位报账员应具备会计的职业道德规范。
    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密守信、精打细算和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不断丰富会计职业活动内容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要求会更高,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些可能会被提升为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有些则可能被淘汰,一些新的包括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也可能充实进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扬弃中不断地丰富发展。在我们看来报账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要求主要为几方面,一是如实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情况。二是加强资产的管理。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法规,报帐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法规和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安排情况,掌握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等规定。四是报帐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报账员的职责: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会计人员。报账员应对单位的财政预算、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应全面掌握。其工作职责在双桥府办发[2005]7号和双桥财政[2005]16号已明确,在这里有所增加。主要日常工作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和整理。即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等。 
    (二)、建立预算指标、财政拨款台帐。财政年度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后,报账员按文件所列的预算科目建立指标台帐,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果发生预算追加(追减)的情况,按双桥区财政局预算追加(追减)单的预算科目分别记入指标台帐。报账员在收到财政的拨款单和工资统发的实发金额也应记入财政拨款台帐,以便在年度执行中掌握资金拨款进度。同时报账员将预算指标文件和预算追加(追减)指标送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建立预算指标、财政拨款台帐。
    (三)、建立有关备查帐。如非税收入备查账,单位开出收费通知书,到资金局或审批大厅缴费,收费员收到缴款单位缴纳的资金,收费员在缴款书上盖章后退回一联给收款单位,报账员凭此按收费项目建立收费备查帐。以便在年度执行中或年终与财政核对收入。
    (四)、建立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采用“三栏式”订本式账簿,不能用活页式账页。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按发生额登记入账,银行存款收到时记入借方(收方),付出时记入贷方(付方),期末余额为借方。现金收到时记入借方(收方),付出时记入贷方(付方),期末余额为借方,如果单据报账员己审核报销,现金未支付给报销人员,由报账员打欠条给报销人员,现金出现负数时,期末余额为贷方。一般情况下现金不能出现负数。
    (五)、票据管理。凡是在财政领(购)的票据,在移交票据时实行票款统一(特别是非经营性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后,报账员不但具备出纳员职责,同时还具备一定的会计人员的职责,取消会计人员后,与财政的联系主要是通过报账员。因此,单位收费票据等严格按双桥财政发[2008]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单位在财政领(购)的票据全部由报账员管理。
    (六)、现金管理。支付中心根据该单位每月正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数额。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采用转账结算,严禁坐收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由报账员管理的现金,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出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严禁公款私借、挪用公款、白条抵库、设立小金库等情况。对因公出差借了差旅费的在出差回来后及时结清,对需要发生过路、过桥费车辆的驾驶员可以核定限额备用金。
    (七)、预算编制。由报账单位根据财政局所发预算编制文件编制。。
    (八)、代扣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医保金。报账员应建立个人代扣名细台账,因在年终缴纳时要有代扣人员名单。代扣金额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代扣,并及时缴纳。
    (九)、相关报表。核算中心只负责财务月报表、决算报表报送工作。其他报表如工资调整、行业报表等均由报账单位填制和报送,涉及到有关财务方面的数据则由支付中心会计人员及时提供。
    (十)、及时核对单位往来账。(暂存款、暂付款等)。
    (十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有调拨、报废、捐赠等情况,必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十二)、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核算中心报帐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配合财政、物价、审计、税务、纪委等部门,协助做好查账、对账、编制部门预算等工作。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做好每年一度的收费年检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划分哪些款项是属于应缴的财政性资金,哪些是待结算的往来款项。对于经过批准收取的非税收入和罚没收入等款项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单位不得自行“坐支”。值得注意的是各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不能算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只有从财政专户和财政预算部门按照规定核拔的资金及其他收入才是单位的收入。业务量大的单位要经常与财政部门有关科室核对缴款金额,做好申拔款工作。
    四、报账员在核算中心的报账流程。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报销人在报账时报账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有关帐簿。
    (二)报账员把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核算中心报账。
    (三)每月报表于次月7日后到核算中心拿取单位的月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上单位公章后5日内返还到核算中心和财政局预算科
    五、针对报账员的职能职责,谈谈我区报账员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原始票据的审核。报账员在报账时只管领导签字就报账,不管原始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经济业务的准确性、真实性。
    1、票据的粘贴不规范。票据按正面粘贴,票据不能粘贴太厚,特别过路、过桥费要均匀粘贴在报销单后面,太厚可以分多张报销单报销。
    2、大小写金额不符,出现此种情况,一律退回重新填报。
    3、各报账单位在报销单上签字同意支出的领导亲笔签名印签报核算中心,以便在接收报账员移交的单据上核对是否一致。出现签字报账的领导外出考察、学习等情况,需要另外的领导签字报销,由原领导写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上应写出现任领导的名字,被委托领导在委托书署上亲笔签名印签,原领导回来后写出收回委托权利。如单位需要复核员签字的,由于报销单上未印刷复核员签字处,可在报销单上的空白处签字,《收支凭证移交单》上报账员必须签字认可,否则,支付中心有权拒收。
    4、报账员没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报账员应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金额正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整进行审核;对报销凭证后面所附票据张数和金额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二)资表的问题,汇总表与明细表不等,四舍五入等情况。报账员应严格审核单位工资报表是否准确,工资不能四舍五入,切忌工资表报中心的与报预算科的不一致。临时工与在职职工的工资和补贴应分开造表,以便准确核算单位职工的个人收入、津部贴等。职工津补贴严格按照双桥纪发[2008]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坐支现象仍然存在。单位有收费等应及时送存资金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能坐收坐支。
    (四)原始凭证的支出分类不够明确,特别是专款支出不够明确,有基本建设的单位注意账务分开的问题,有专款的情况更应该注明支出渠道,(如公、检、法、司,建委等)。报账员在审核原始凭证尽量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进行分类(特别是专款)。经济类科目进行分类时,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不能粘贴在一起。对于专款的有关政策要及时与核算中心相关人员衔接,以确保专款专用,维护专款的财经秩序。
    (五)出现以上四方面的情况,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出现拒付时,由会计人员填写拒付理由书并交中心主任签字认可后退回单位。属于违规的要及时纠正、属于票据上的原因及时更正,严禁将此拒付作为库存现金不管,财政将不定期对单位拒付理由书的纠正情况进行督查。
    (六)没建立单位必备的备查账。建立非税收入备查账,各单位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建立其他有关备查账(如科室经费、案款、所得税、等)。报账员负责有关备查帐的登记工作。非税收入在年终及时与财政核对,核对后的数据及时报送核算中心,以便中心及时报送决算报表。其他有关备查账在年终与核算中心核对。
    (七)、报账不及时,造成我中心不能及时出报表。移交票据(即收支凭证移交单的填报)。按收支凭证移交清单所列项目分别由报账员和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填报。各单位在各柜组会计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报账,逾期不报的后果由单位自行负责。原则上报账日期为每月的20日—31日之间,各单位的报账日还的根据负责柜组的具体规定。
    (八)报表及时报送。报账员应在下月初7号左右到核算中心领取月报表,由报账员带回交给单位领导签字后及时送区财政局预算科和核算中心(各一份)。
    (九)基本建设与行政经费不分。各报账单位凡是经双桥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投资,报账单位必须开设基本建设账户,同时建立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基本建设与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必须分开。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购置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是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双桥财政[2007]98、99号文件执行,经批准后再按照规定采购,否则核算中心将拒收相关票据。无政府采购表,资产无明细,核算人员无法进行资产卡片账登记。(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账务的查询工作,原则上,我中心只接待单位报账员查账,以保证该单位财务数据秘密性,以避免给单位造成比必要的影响。
    (十二)核对往来帐务,报账员应在每季度核对有关往来帐务,以便及时发现帐务里存在的问题,纠正问题,保证往来帐务处理的准确性。
    (十三)年终对账。各报账单位在年终及时与核算中心核对有关帐务,对账时指标和拔款必须按预算文件和预算追加(追减)的预算科目分别对账;非税收入应与预算科核对一致。
    (十四)资金局的工作程序。资金局60和80账户的手续由单位报账员办理。
    1、开户:新增单位持开户申请书,成立该机构的相关批文到资金管理局开户,预留印鉴后由资金局提供账号,账号分为60(收入户)和80(支出户),依照收支两条线政策的管理,60户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户,主要是单位将预算外资金: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履行或者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如:应上缴财政的门市租金收入,各项赞助收入,各代收款项,应上缴财政的土地出让成本等一系列款项纳入该账户管理.80户是单位的支出户:主要是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上级部门拨款收入等由部门直接进行支配的.60收入户上的资金由财政局预算科长审核签字后,可转入80户进行使用,各单位开户后凭预算印鉴可购买现金支票和付款委托书(相当于银行的转账支票)等票据(不收费).
    2、现金的使用:各单位报账员在资金管理局通过80户提取现金做为单位备用金进行日常开支,60户上不能提现.主要是金额较小的零星开支,一般大笔开支要求通过银行转账,对确需大笔现金的,必须向资金管理局预约.一般要提前1-2天,单位在提现金时,应由本单位核算会计在现金支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提现。
    3、转款业务。各单位在办理转款业务联系时填制付款委托书一式四联,填清楚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银行等。如单位需办理银行汇票的,应和资金局人员一同到银行办理。
    4、对账.各单位每季度末应及时到资金局对账,平常也可以随时到资金局进行查询余额。
    5、操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1)填制票据时,如因填错不得进行涂改,应将其作废后自行保存,同时注意票据与存根一定要相符。特别强调在填制付款委托书时,如收款单位是在双桥区信用社开户的,应在收款人栏填双桥区信用社在帐号处填双桥区信用社在工行双分处的账号,并在备注栏注明准确的收款单位在双桥区信用社的户名及账号。
    (2)及时对账:对于对账中发现的错误应及时与资金局和会计柜组联系并及时调账。
    (3)非税收入:有收费的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后,应每月到资金局拿回回单(第一联)。
目前,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各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从这种意义上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财务人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各单位应强化财务管理,维护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经政策。只有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减少和避免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些不良现象。
 
 
(供稿 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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